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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金少年展风采,奏响校园文明曲——洪山实验中学“拾金不昧”人物专访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11日 点击数:


“见金不昧心无辜,拾得珠玑善至极。”拾金不昧,是中华民族流传千年的美德“底色”,彰显着个人的高尚品格,这份精神的价值,远非金钱所能衡量。武汉市洪山实验中学(华师一附中东原启城分校)九年级胡灵焱、郑智强两位学子,化美德为行动,路遇失物时,没有丝毫迟疑,以亲身实践续写拾金不昧的暖心故事,让这一传统在校园稳稳传承、持续弘扬。12月9日,在我校的升旗仪式上对这两位同学及其班主任进行了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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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金不昧”具体事迹

12月2日晚,徐女士搭乘691路公交,不慎把手提包遗失在白沙二路万科城市广场站,包里装着手机、身份证、银行卡等重要物品。 恰好,洪山实验中学九年级7班的胡灵焱、郑智强路过此地,发现了提包。他俩没有丝毫犹豫,决定原地等候失主,任寒风吹过,一小时过去了也没离开。直至听到包内手机铃响,与失主取得联系,并将提包物归原主。 徐女士拿回失物,激动不已,连连向两位同学道谢,还夸赞班主任教导有方,为学校培育学生的品德成果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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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采访

1.问:你把拾到的手提包交还给失主时,心里是怎么想的?

答:说实在的,当时没觉得这事儿有多特别,就是下意识的举动,纯粹的举手之劳。帮助他人是做人的本分,东西不是自己的,将物品物归原主再正常不过了。而且,看到失主拿回钱包后激动的神情,我突然觉在寒风中的等待是值得的,我的内心也感到非常愉悦。

2.问:在现代社会,不少人捡到东西就占为己有,甚至这类现象还挺普遍,你对此怎么看?

答:我一直认为,捡到东西就得第一时间联系失主,或是交给警察,这才是正确的做法。我们的班主任刘哲老师在平时就常常教导我们,要做一个讲诚信的人。不属于自己的东西,无论价值高低,私自留下就是不道德的行为,更是漠视他人权益。所谓“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我们每个人只有做好自己,才能让我们的社会更加和谐、美好。

3.问:这件事传遍校园后,身边老师、同学都对你拾金不昧的品质赞不绝口,你有什么感触?

答:听到大家的赞扬,心里既高兴又自豪,这说明我的做法得到了认可。不过静下心想想,这就是件平常小事,换做任何同学碰上,我相信大家都会毫不犹豫做出同样的选择。今后我们也会将拾金不昧的传统美德传递下去,用实际行动去弘扬、传播社会正能量,努力成长为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青年。

点滴善举,汇聚星河;日积跬步,德厚流光。胡灵焱、郑智强两位同学在平凡日常中身体力行,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化为实实在在的行动,诠释出洪实学子向上、向善的精神风貌,让拾金不昧不再只是一句口号,而是化作校园中温暖人心的正能量。

往后的日子里,学校也将牢牢把握这份宝贵的道德契机,深挖这一事迹背后蕴含的精神富矿,把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融入校园文化的肌理之中,用鲜活的榜样力量,浇灌莘莘学子的心田,激励洪实子们锐意进取、崇德向善,书写属于他们的责任与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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