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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派华中师范大学黎安滨海学校、华中师范大学顺湖中学管理干部的通知

作者: 编辑: 来源: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09日 点击数:

校内各单位:

根据华中师范大学国内合作与培训管理处《关于同步开展陵水县两个合作办学项目相关工作的函》,一附中拟选派1名校长和1名副校长到“华中师范大学黎安滨海学校”以及选派1名校长和1名副校长到“华中师范大学顺湖中学”开展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选派人员基本条件

1.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对华中师大一附中办学文化和教育理念有充分的理解和认同。

2.具有较高的师德修养,热爱学校,关心学生。具有较强的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实践能力。

3.有大局意识,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团队合作意识,协作能力强。

4.身心健康,精力充沛。

5.学校在岗在册教职工,中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6.有学校管理的经历,有一定的管理经验。

二、管理和待遇

纳入华中师大一附中卓越联盟学校管理;以合作办学协议相关条款为基础,参照《华中师大一附中外派人员管理办法》,由学校校长办公会确定相关待遇。

三、选派程序

1.个人报名。凡符合条件有意向的教师在学校网站上下载申请表填写后于5月15日(下周一)17:00前将报名表电子版发给学校发展中心周珂主任,电子邮箱:514824841@qq.com。

2.学校选派。学校根据个人报名情况召开党政联席会确定人选。

3.公示。

 

附件1:报名申请表

202305090943258711.docx

附件2:两所学校简介

202305090945525998.docx



华中师大一附中

2023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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