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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武汉市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中期优秀成果评选通知
各年级、各备课组:
今年将在全市开展武汉市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中期优秀成果评选活动。为使我校教师在评选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特转发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为本次评选活动专发的《关于组织武汉市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中期优秀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武教科规[2007]4号)(见附件),请老师们按照要求精心组织,积极申报。
参评材料务必在
科教处
二00八年二月十八日
附:
武教科规[2007]4号
关于组织武汉市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中期
优秀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区教科室(所、中心)、市属高校科研(教务)处、
直属中小学(幼儿园):
为更好地发挥教育科研在教育发展中的先导作用,鼓励广大教师和教育管理人员积极主动参与教改课改实验,创造性地开展教育教学实践活动,及时总结并推广教育科学优秀成果和成功经验,促进我市各级各类教育、健康、快捷、可持续发展。经研究,决定组织武汉市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中期优秀成果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本次教育科研优秀成果评选活动由武汉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学术委员会主办,市、区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二、参评对象、项目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教师和教育管理人员。
评选项目:
1.论文(注重宏观理论和实践研究方向,非微观学科专业性研究)
2.学术著作:论著、专著等
3.课题成果:研究报告、实验报告、调查报告、咨询
报告。
三、参评条件、范围
1.“十一五”规划课题研究的阶段性成果;
2.“十五”滚动课题及后期鉴定结题且未参加2006年“十五”科研成果评选的研究报告、调查报告等成果;
3.其他未参加市级及以上级别的评选的论文、学术著作和课题成果;
4.参评的论文、学术著作、课题成果应为2005年元月至2007年12月期间的成果。
四、奖项设置
设一等奖10%,二等奖15%、三等奖20%。
五、材料要求
1.全部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或复印,一式三份。论著、专著等学术著作需提供成果简介一式三份(3000字以下)和成果原件(一套)。
2.各材料按统一规格装订(左边装订),材料封面标明作者姓名、单位。严禁在正文中出现作者的姓名和单位。
3.坚持文责自负的原则,所有参评成果应不存在知识产权问题,如有知识产权纠纷,由作者自负。
4.每项参评的论文交评审费50元,其它参评项目交评审费100元。
六、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为2008年5月7日开始,截止时间为5月30日,参评材料须在规定时间内,由区教科规划办(或高校及直属中小学教科室)集中汇总后送交到市教科规划办,逾期不受理。
希望各单位接到通知后,严格要求,精心组织,积极申报,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
武汉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
二○○七年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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