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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师大一附中教学楼管理条例、年级用室管理规则

作者:佚名 编辑: 来源:科教处 发布时间:2007年04月18日 点击数:

教学楼管理条例

1、 每学年开学准备时期内由年级报出学生总人数,教师总人数,以及安排详情。

2、 开学前科教处按年级申报,统一安排教室桌椅及办公设备,连并钥匙向年级交接。交接完毕,年级进入责任管理范围。

3、 年级管辖区域的清洁、公共秩序、安全由年级负责。年级进一步明确各层面的负责人。教室桌椅及办公设备损坏由年级直接报后勤搬走维修,不得堆放于公共走廊,妨碍公共秩序。

4、 每学年结束前,年级应安排好提前时间量,完成打扫、清空、检查、钥匙交还等交接工作。

5、 交接工作的情况进入年级考核制度考核。

年级用室管理规则

(供年级参考使用

1、 教师办公室应保持清洁、整齐,无人抽烟。不要随意挪用教室桌椅。

2 年级用活动室、竞赛用室桌椅要摆放整齐,请不要随意挪动到其它地方。

3 教室的清洁、安全和整洁,含教室外走道分层到班主任进行管理。

4、门、窗在无人时请锁好,并关好空调、照明等设备。

5、每周五下午4点由年级安排负责检查清洁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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