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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好母亲、好妻子、好女儿、好伙伴”的通知
各工会组: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女教职工队伍建设,全面展示女性魅力与良好形象,校工会决定在全校女教职工中开展“好母亲、好妻子、好女儿、好伙伴”评选表彰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好母亲
有崇高的母爱和无私的奉献精神,善于培养孩子的信心,注重孩子的身心发展,帮助孩子顺利成长,是孩子可亲、可敬的亲人。
2.好妻子
有善良、贤惠的品质和美德;能独立、自信地适应新时代对妇女与时俱进的要求;能营造和谐的家庭氛围;宽容,豁达,理解、支持家人的工作;身心健康,生活愉快,婚姻甜美。
3.好女儿(好媳妇)
尊重老教师;孝敬父母长辈,为父母排忧解难,尽可能地陪伴父母,是父母的贴心人。
4.好伙伴
待人诚恳,视大家(工作伙伴)为知己,是大家的贴心人;关心他人,视大家的疾苦为己忧,是大家的解难人;虚心求教,无私帮教,乐于与大家共同进步和成长,是大家的带头人;乐观开朗,亲切自然,是大家的开心人。
二、评选办法及要求
评选对象:本校女教职工。
评选时间:
各工会组要将该项活动向全体教职工进行广泛宣传和动员,采取自荐、他荐等形式挖掘女教职工对家人、对同事的感人事例,开展自下而上的评选活动,形成争做“好母亲、好妻子、好女儿、好伙伴”的良好氛围。
各工会组可按照评选条件,实事求是地从优推荐(每个类型最多推1名);被推荐对象需有50—80字的介绍,并附一张电子生活照。请各工会组于
校工会将在“三八”节庆祝活动中予以表彰。
华中师大一附中工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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