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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师一附中关于发展学生预备党员的程序
l、本人正式提出入党申请,递交入党申请书;
2、级部党支部向党委上报考察合格学生相关信息,并通知学员入学生党校学习;
3、确定为积极分子后,党支部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联系人,定期对他们进行培养和教育,并开始填写《申请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培养考察情况登记表》。
经一年或一年以上的培养考察后,可列为发展对象,需完成以下工作:
1、政审: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
2、征求党外群众意见,做好书写记录——《关于吸收***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党外群众意见》
3、团支部推荐(“28岁以下者”须填写《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
4、填写《入党志愿书》;
5、召开党支部大会:
基本程序
①主持人报告出席会议党员人数;
②申请者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以及需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宣读《入党志愿书》;
③支委会代表汇报审查意见;
④入党介绍人介绍申请人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经历等情况;
⑤全体党员对申请人能否入党进行充分的讨论(也可分组讨论);
⑥大会表决:采取举手或无记名的方式对发展对象进行逐个表决(预备党员没有表决权),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
⑦做出决议并宣读通过;
⑧申请者表态;
⑨做好支部大会记录:《关于吸收***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决议》;
⑩ 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写明党支部共有人数,正式党员人数,到会人数,表决结果。
6、上报党委审批审查入党手续是否完备,是否符合入党条件;
7、名单公示一周接受群众监督;
8、党委委员、组织员分别与申请人谈话;
9、党委审批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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