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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教育局开展第三届“十佳班主任”和第二届“百名优秀班主任” 评选活动的通知
请符合条件的班主任积极报名,在6月27日前按要求把材料交学工处汪义芳主任或欧阳涛老师处。
全区各中小学、二职中心、幼儿园:
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和辐射作用,激励广大班主任教师静心教书、潜心育人,按照《2011年武汉市“教师队伍建设年”实施方案》和《武昌区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班主任队伍建设工作方案》的部署,区教育局决定,2011年6—9月,在全区中小学、幼儿园组织开展第三届“十佳班主任”和第二届“百名优秀班主任”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范围
1、“十佳班主任”: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曾荣获“区优秀班主任”、“区百优班主任”、“区十佳青年班主任标兵”、“市百优班主任”及以上称号(具备一项即可)的在岗班主任教师。
2、“百名优秀班主任”: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在岗班主任教师。
二、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忠诚事业,爱生情怀。热爱人民教育事业,树立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切实承担教育者的责任。热爱学生,尊重学生,公平公正对待学生,关心每一名学生的成长进步,努力成为学生的良师益友。
2、以身作则,行为世范。认真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修订)》及各项法律法规,为人师表、师德高尚。始终以自己高尚的情操和良好的思想道德风范去教育和感染学生,以自身的人格魅力和卓有成效的工作赢得学生、家长的信任。积极、主动参与“全市教师为武汉教育发展献一策”、“千名教师访万家”等师德师风建设活动,未发现查实的有偿家教、体罚和侮辱学生、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等师德问题。
3、教书育人,育人为本。认真落实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要求,重视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生命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以及行为习惯养成教育等,努力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在减负增效、组织班级活动、防流控辍、教育和引导后进学生、预防和减少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等方面有成效。
4、科学管理,民主治班。结合学校和学生实际,认真开展班级管理工作。所带班级班风正、学风好,学生朝气蓬勃、乐观向上,师生关系平等、民主、和谐,营造出良好的班级文化氛围。密切与学生家长的联系和沟通,努力成为学校、家庭同心育人的桥梁和纽带,受到学生、家长、同行好评。
5、勤于钻研,学为人师。崇尚科学精神,严谨笃学,潜心钻研,做热爱学习、善于学习、终身学习的楷模。积极、主动地学习新知识、新科学、新技能,不断提高教书育人本领,在提高学校德育针对性、实效性和感染力,解决学校德育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等方面有新思路、新办法,创造出符合学生实际的德育工作和班级管理的规律、经验。
6、身心健康,情趣高雅。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品质,热爱生活,乐于工作,善于分享与合作,具有良好的自我控制能力和自我调适能力,人际关系和谐。
(二)区别条件
1、“十佳班主任”:担任班主任工作达10年以上,教书育人成效突出,形成了班主任工作特色和教育风格,在管理班级、指导教师、培养学生等方面做出较大贡献,在市、区教育界中具有一定影响力,为同行公认;近5年,撰写的有关班主任工作或学校德育工作方面的论文(经验总结、专著)在市级以上(含市级)综合(专业刊物)发表或在市级(含市级)以上德育论文(案例)评比中多次(两次及以上)获奖;所带班级曾被评为市级以上(含市级)先进班集体或多次(两次及以上)被评为区级先进班集体。
2、“百名优秀班主任”:担任班主任工作4年以上;近5年,撰写的有关班主任工作或学校德育工作方面的论文(经验总结、专著)在区级以上(含区级)综合(专业刊物)发表或在区级(含区级)以上德育论文(案例)评比中获奖;所带班级曾被评为区级以上(含区级)先进班集体或获得多次校级先进班集体、校级优秀班主任称号(两次或两次以上)。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
1、所带班级学生在校期间发生违法犯罪事件;
2、因管理问题发生责任事故或学生受到伤害的;
3、歧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
4、以教谋私,违规搞有偿家教的;
5、有其他违反师德规范行为的;
(四)对于获得优秀班主任荣誉称号后,五年内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学校班主任工作安排的教师,经学校申请,区教育局将取消其相关荣誉称号。
三、奖项设置、名额分配
1、奖项设置。此次评选活动共评选“十佳班主任”10名、“十佳班主任”提名奖5人、“百名优秀班主任”100名。
2、名额分配。“十佳班主任”全区各中小学、幼儿园原则上可推荐1名候选人参评,“百名优秀班主任”按照学校、幼儿园班级数确定(学校班级数在20及以下的可推荐1人,学校班级数在21—50的可推荐两人,学校班级数在51及以上的可推荐三人)。
四、评选方式及步骤
此次评选工作采取差额评选、自下而上的方式进行。
1、校、园推荐。各中小学、幼儿园组织班主任教师对照评选类别和条件认真开展自评。学校、幼儿园在教师自评的基础上,通过综合考评和民主测评产生候选名单,在校内公示3天。待无异议后,向区教育局推荐。上报材料包括《申报表》(见附件,一式一份)、书面事迹材料(一式一份,内容要求重点突出,特色鲜明,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时代性,字数控制在3500字以内)、有关成果、荣誉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学校负责对佐证材料的真实性、客观性予以认定并加盖公章),于6月30日(周四)全天报区教育局德育办公室,逾期不报,视为弃权。联系人:向勇、冯长茂,联系电话:87131631
2、区级评审。区教育局组织专家对各校、园推荐的候选人进行集中评审,并对“十佳班主任”候选人进行实地考察(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在此基础上,经综合评议,提出各奖项获奖名单。
3、区级公示。区德育办公室将“十佳班主任”、“百名优秀班主任”初定结果将在武昌区教育局公文系统公示一周,接受社会监督。
4、结果审定。对无异议的结果,由区德育办公室报区教育局党政联席会最终审定。
5、表彰奖励。对获奖班主任,在全区教师节庆祝会上予以表彰,并通过合适渠道在全区中小学进行宣传和推介。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评选“十佳班主任”、“百名优秀班主任”活动既是我区深入推进中小学班主任队伍建设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展示武昌优秀班主任风采、提升武昌基础教育影响力的一项品牌活动。各校、园要切实将此次评选活动作为加强我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深入推进实施加强中小学班主任队伍建设工程和促进中小学教育内涵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2、坚持标准,认真组织评选申报。各校、园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范围和条件,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班主任教师,突出班主任工作实绩,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要严格执行评选工作程序,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强化过程管理,确保工作质量和公信度,真正评选出新时期我区中小学、幼儿园班主任工作标杆。
3、广泛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各校、园要充分利用此次评选活动的契机,认真总结、宣传优秀班主任的典型经验和事迹,大力弘扬优秀班主任的高尚师德与育人艺术,努力营造“人人争当班主任,个个争做优秀班主任”的良好氛围。
4、强化监督,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各校、园要确保评选工作公平、公正、有序、可信,要严格按程序推荐申报,将推荐申报过程作为发现、培养和学习、宣传先进班主任典型的过程,努力营造公平、公正、有序、可信的良好氛围。凡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着,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所分配的名额作废,并在全区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追究当事人和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区教育局德育办公室
2011年6月13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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