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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1春季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综合实践活动课和学分管理工作的通知

作者:佚名 编辑: 来源:http://gzkg.e21.cn 发布时间:2011年06月01日 点击数:
各市、州、神农架林区教育局,江汉油田教育实业集团:
现将2011年春季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综合实践活动课和学分管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1.启动2011年春季综合素质评价
2011年春季学期综合素质评价,包括高一学生第2学期、高二学生第4学期的综合素质评价。
各市、县和学校学籍管理员务必在529日前完成学生网上异动工作,各校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安排学生开展综合素质评价。为方便各地了解进展情况,“湖北省高中课程改革网”管理动态栏目(gzkg.e21.cn)将在每周一下午300发布各市州各学校工作进展情况统计表,市州和学校可登录查看并及时督办,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2.处理好前几期综合素质评价的遗留问题
目前系统中,还有少数学校前几期的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未完成,请务必在530日前将遗留问题处理完毕。包括以下内容:
1)未进行班级审查、年级审查和学校认定的班主任和学校,请及时在系统中完成这些操作。
2)请学校和班主任敦促没有进行自互评的学生完成前几期综合素质评价自互评工作。
3.时间安排
为保证系统运行效率,本次综合素质评价将分时段分地区开展。每周一上午8.3012.00为系统例行维护时间。具体安排如下:

时间

 
工作内容和综合素质评价地区
5月29日前
各级管理员做好学生的异动申请和审批工作
5月30日
校级管理员启动综合素质评价。若学校不操作,系统将自动完成启动和分组工作。
5月31日
8:30~17:30,系统封闭进行数据处理。
6月1日~6月10日
武汉、黄石、十堰
6月5日~6月15日
宜昌、襄阳、仙桃、随州、天门、神农架
6月15日~6月25日
鄂州、荆门、恩施
6月20日~6月30日
孝感、潜江、荆州
6月25日~7月10日
黄冈、咸宁、江汉油田教育实业集团
7月10日~7月25日
所有地区可自由登录,供解决遗留问题

 

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相关工作
1.综合实践活动课平台应用通报
“湖北省高中课程改革网”管理动态栏目每周均发布了具体的统计通报,请各市州、学校及时上网查看。
各地区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学生参与率统计如下:

名称

 
高一
高二
研究性学习参与率
社会实践参与率
社区服务参与率
研究性学习参与率
社会实践参与率
社区服务
参与率
武汉市
26.87%
18.35%
9.55%
82.70%
56.38%
48.13%
黄石市
34.97%
42.27%
38.89%
82.42%
71.15%
63.27%
十堰市
28.17%
17.96%
12.16%
84.75%
76.98%
67.49%
宜昌市
71.70%
61.38%
29.86%
98.95%
98.69%
94.33%
襄樊市
29.95%
16.44%
9.73%
92.15%
85.95%
62.58%
鄂州市
39.63%
31.24%
19.63%
69.74%
73.56%
50.89%
荆门市
54.05%
65.52%
27.85%
90.31%
94.35%
73.67%
孝感市
37.07%
49.00%
22.29%
88.52%
87.29%
79.39%
荆州市
54.97%
35.75%
25.79%
89.10%
70.87%
61.11%
黄冈市
27.70%
14.83%
11.02%
66.16%
53.88%
38.45%
咸宁市
31.35%
34.63%
24.59%
86.25%
80.09%
73.20%
恩施
32.93%
35.77%
12.25%
65.46%
65.03%
51.84%
江汉油田
59.13%
98.69%
76.39%
100.00%
100.00%
87.28%
仙桃市
48.93%
72.08%
34.12%
96.90%
97.17%
95.73%
随州市
54.71%
22.49%
15.25%
90.15%
70.63%
63.72%
潜江市
66.26%
66.02%
47.34%
97.57%
96.79%
95.24%
天门市
23.34%
30.32%
23.57%
66.14%
75.07%
61.93%
神农架
99.62%
99.81%
94.66%
100.00%
100.00%
96.59%

 

2.继续做好综合实践活动课平台应用工作
1)各校应继续做好综合实践活动课课程安排,依托综合实践课平台做好整个实践过程的跟踪和指导。未在网上进行活动记录的学校,应及时引导学生确定研究课题,敦促学生及时上网填写相关活动记录和小结反思。
2)教师和学生应认真对待网上活动记录和点评工作。学生网上记录应翔实,教师在点评时应有针对性的指导。对弄虚作假和随意敷衍的学校和个人,将不定期进行曝光。
3)各校要特别注意,已结题的课题和完成的活动,请指导老师和学校及时完成相应的学分认定工作。系统将自动判断学生记录的完整性,网上过程记录不完整将影响到学生学分的获得。
三、学分管理相关工作
学分管理系统从20113月启动以来,在各级教育局、各学校的努力下,高一、高二学生的学分认定和管理工作基本启动起来,部分地区基本完成了预期的工作任务,但仍有部分学校完全没有启动该项工作,其中高一未启动的学校有190所,高二未启动的学校有169所。为进一步做好学分管理工作,特别强调如下:
1)按《湖北省普通高中学校学分认定指导意见(试行)》规定,学分由学校认定,校长是学分认定第一责任人。各学校要按照学分认定程序,认真负责地做好学生学分认定工作。
22009级学生高一学年、高二第一学期;2010级学生第一学期课程已经结束,这些部分的模块修习评价和学分认定情况于务必于731日前,由学校课程指导委员会依据历史记录在“新课程学分管理系统”中统一录入。
(3)2009级学生高二第二学期,以及2010级学生高一第二学期的模块修习评价和学分认定,由相应的任课老师在“新课程学分管理系统”中录入,务必于8月31日前完成。
四、做好培训,加强管理
1.做好学生毕业预警工作
各市州、学校应给教师和学生做好毕业预警工作,告知教师和学生毕业需达到的要求,并积极组织教师和学生按毕业要求做好相关的准备。学生毕业需达到以下三个条件:
1)三年共修满144个学分(其中综合实践活动课23分,选修Ⅱ课程6分);
2)体质健康达标;
3)道德品质和公民素养合格。
2.做好系统应用培训工作
平台操作说明:登录高中课程改革网http://gzkg.e21.cn),点击“培训资源”栏目即可查看。
3.平台服务方式
答疑电话:027-87304229,答疑邮箱:fuwu@e21.edu.cn
答疑qq群:24207010
请各地教育局将本通知内容及时传达到辖区内所有高中学校。
 
二O一一年五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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