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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评选第三届“湖北省师德标兵”的通知

作者:佚名 编辑: 来源:校工会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05日 点击数:

各级部工会:

根据鄂教工办字[2011]10号文件精神,省教育工会拟定于2011年教师节期间开展评选表彰第三届湖北师德标兵活动。现将我校评选推荐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表彰范围及名额

1、范围:全校中青年教师(50岁以下)

2、名额:湖北省评选师德标兵10名(我校拟推荐1名)。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守教师的职业道德,认真执行党的教育方针,践行科学发展观;

2、有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有很强的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人格高尚,淡泊名利,乐于助人,择善而行,关爱学生,为人师表;

3、锐意改革,勇于创新,积极投身学校改革创新,不断探索新的教学方式、方法,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更新知识结构,掌握并运用现代教育技能,在教学、科研中成绩显著;

4、凡推荐师德标兵人选必须获得市级以上的表彰(特级教师、优青、学带、百佳班主任等),但已获得省级以上五一劳动奖章和被评上省级以上劳动模范的,不再参与此次评选活动。

三、评选方法

1、请各级部工会积极推荐,候选人在填写好申报表(见附件)的同时,需向校工会报送3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

2、学校将组织相关部门对报送上来的材料进行评审,并推荐出1名候选人;

3、校工会将对推荐出的候选人在学校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

4、通过公示的候选人将上报省教育工会,若通过省教育工会评审获得湖北师德标兵称号,同时将被授予湖北省五一劳动奖章。

四、具体要求

1、认真填写申报表、事迹材料(均为电子版),事迹材料需真实具体,文字简练。

2、申报表和事迹材料请于516前报校工会办公室。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联系电话:87920763 邮箱:272461432@qq.com

希望各级部工会和有关部门领导高度重视,积极组织,严格推选,切实做好我校本次评选工作。

附件:湖北省师德标兵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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