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现在的位置:华中师范大学第一附属中学 >> 公告与通知 >> 正文内容

关于评选武汉市第八届“十佳班主任”、“百名优秀班主任”的通知

作者:佚名 编辑: 来源:转发 发布时间:2011年04月28日 点击数:

全区各中小学:

按照《市教育局关于在全市中小学、幼儿园组织开展第八届“十佳班主任”、“百名优秀班主任”评选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将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条件

1、十佳班主任:

1)全区中小学曾获得“市优秀教师”、“市优秀教育工作者”、“市十佳班主任提名奖”、“市百优班主任”及以上称号(以上称号,有一个即可)的在岗班主任教师;

2)担任班主任工作十年以上;

3)近5年来,所撰写的有关班主任工作或学校德育方面的论文(经验总结、专著)在市级或市级以上范围进行交流、发表或获奖;

4)所带班集体曾被评为市级(含市级)以上先进班集体。

以上四个硬性条件,缺一不可。

3、百名优秀班主任:

1)全区中小学曾荣获“区优秀班主任”及相关荣誉称号的在岗班主任教师;

2)担任班主任工作4年以上;

3)所带班级曾被评为区级(含区级)以上先进班集体。

以上三个硬性条件,缺一不可。

二、名额分配

此次评选活动市教育局分配给武昌区“十佳班主任”推荐指标1个,“百名优秀班主任”推荐指标19个。

三、评选方式及步骤

此次评选工作采取差额评选,自下而上的方式进行。

1、学校推荐(42656)。全区各中小学组织班主任教师对照评选类别和条件认真开展自评,在自评的基础上,通过综合考评和民主测评产生候选名单,在校公示3天。待无异议后,向区教育局德育办公室推荐。

2、区级初评(57512)。区教育局德育办公室组织专家对学校上报的候选人进行初评,确定“十佳班主任”、“百名优秀班主任”推荐人选,并向市教育局进行推荐。

3、市级评审。市教育局组织专家对区教育局上报候选人进行集中评审,并对“十佳班主任”候选人进行实地考察,在此基础上,经综合审议,专家小组提出各奖项获奖名单。

4、社会公示、结果审定。

5、表彰奖励。市教育局在2011年教师节庆祝大会上对“十佳班主任”、“十佳班主任”提名奖、“百优班主任”进行通报表彰,颁发证书,分别给予5000元、3000元和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四、学校上交材料要求

56日(周五),学校将候选人材料用档案袋装好,上交区教育局德育办公室,逾期不报,视为弃权。

档案袋里包含以下两类材料:

1、候选人事迹材料(一式一份),事迹材料封面注明候选人所在单位、所带班级、担任班主任工作年限、姓名和申报的类别;事迹材料正文采用第三人称人物通讯的写法,重点突出该班主任的带班理念、育人艺术和成效,内容要重点突出、特色鲜明、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时代性(样稿请参看附件,但不拘泥于该样稿),要能代表学校水平,字数控制在3000——3500字。

2、有关成果、荣誉证书的复印件(一式一份),证书原件由学校审查,上交的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其真实性由学校负责。

五、工作要求

1、坚持标准,认真组织评选申报工作。各校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范围和条件,坚持面向一线班主任教师,突出班主任工作实绩,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严格执行评选工作程序,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强化过程管理,确保工作质量和公信度,真正评选出新时期我区中小学班主任工作标杆。

2、广泛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各校要充分利用此次评选活动的契机,认真总结、宣传优秀班主任的典型经验和事迹,大力弘扬优秀班主任的高尚师德与育人艺术,努力营造“人人争当班主任,个个争做优秀班主任”的良好氛围。

3、强化监督,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各校要加大对此项工作的领导、管理和监督力度。凡弄虚作假、营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料,并在全区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区教育局追究有关当事人和主要责任人的责任。

武昌区教育局德育办公室

2010426


【字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