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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华中师大一附中音乐特长生招生公告
一、招生对象
面向全国招收具有较高艺术水平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二、招收专业及人数
专 业 |
人 数 |
专 业 |
人 数 |
专 业 |
人 数 |
专 业 |
人 数 |
小提琴 |
10 |
小号 |
3 |
长笛 |
2 |
打击乐 |
1 |
中提琴 |
8 |
长号 |
3 |
双簧管 |
2 |
声乐 |
4 |
大提琴 |
8 |
大号 |
2 |
单簧管 |
2 |
舞蹈 |
10 |
低音提琴 |
4 |
圆号 |
6 |
大管 |
2 |
主持 |
2 |
三、报名办法
点击进入报名系统:http://www.hzsdyfz.com.cn:8080/tc
咨询电话:027-87920649 027-87920883
四、测试、录取
学校收到报名表进行初选后,将在本校主网页上通知测试时间。对不同地区的考生将分别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录取:
1、武汉市考生:面试合格将认定为我校音乐特长生后备人选。中考成绩达到我校录取分数线,学校适当降低收费金额。
2、外省考生:面试合格将认定为我校音乐特长生后备人选。参加考生所在地中考达到当地市级重点中学录取分数线,并经过严格的资格审查后方可进入我校学习。按照省外招生的文件精神,三年后回原籍参加高考。
五、编班、训练及高考
音乐特长生考入我校后不单独编班,全部随机编入平行班或国际部。
音乐特长生进校后,每天4:00—5:30为专业训练时间,学校将组织权威专业老师进行训练。对文化成绩突出且专业成绩较好的特长生学校可以在高考前推荐参加重点高校的艺术特长生考试;文化成绩相对较差的学生,学校进行强化专业训练,参加各艺术院校的招生考试。
本招生方案解释权归华中师大一附中学工处
华中师大一附中
201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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