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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丰县人民政府与我校成功签定校地合作协议

作者:佚名 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05年08月28日 点击数:


秋风送爽的时节,迁入新校后我校迎来了第一批远方的客人——恩施州咸丰县的领导和咸丰县第一高级中学的教师代表。

  8月28日上午,我校与咸丰县人民政府校地合作签约仪式正式开始,王忠副校长主持签约仪式,出席的领导有:中共华中师范大学党委书记丁烈云同志、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人才处副处长李平同志、省教育厅基教处副处长王强同志、我校校长兼书记张真同志、恩施州人民政府副州长、中共咸丰县委书记何诗标同志及我校和咸丰县的各级领导。湖北电视台和咸丰县电视台的媒体记者进行了现场采访。

  校长张真同志首先致辞,表示华师一附中不仅要面向现代化、国际化的示范学校迈进,还有责任和义务主动为兄弟学校,尤其是教育条件相对落后的山区学校提供各种形式的帮助,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的辐射效益。恩施州人民政府副州长、中共咸丰县委书记何诗标同志代表恩施州咸丰县人民政府对我校开展校地合作的举措表示了感谢,希望双方合作成功,共同进步。我校校长张真同志与恩施州咸丰县人民政府县长刘芳震同志代表校地双方签定合作意见书,咸丰县人民政府聘请我校校长张真同志为咸丰县第一高级中学名誉校长,并颁发了聘书。

中共华中师范大学党委书记丁烈云同志、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人才处副处长李平同志、省教育厅基教处副处长王强同志先后发言,高度赞扬了我校以实际行动走在了响应“人才强省”战略、建立全面小康社会,建立和谐社会的前沿。祝愿我校与咸丰县人民政府校地合作不断取得实质性的进展,鹰击长空,共创辉煌。
  签约仪式结束后,咸丰县人民政府向我校赠送了“雄鹰展翅”墨玉石雕。全体与会嘉宾、领导参加了石雕揭幕仪式。

  图一、我校张真校长(左)与恩施州咸丰县人民政府县长刘芳震同志(右)代表校地双方签定合作意见书

  图二、与会领导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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