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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启动高中新课程选课系统和新课程学分管理系统的通知

作者:佚名 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01日 点击数:

各位老师:

根据湖北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要求,省教育厅已于2011年春季新学期开始正式启动高中新课程选课系统和新课程学分管理系统(由高中课程改革网络平台直接进入即可)。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功能介绍

1.高中新课程选课系统:是辅助新课程实施和管理的系统,是学分管理系统进行学分认定的基础。目前,该系统实现了教师对学生每学期课表信息的记录,学生可以通过该系统查看个人每学期课表。以该系统为基础,最终将建立科学的选课指导制度,帮助学生自主选修课程,有助于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有助于教师提升课程建设能力,有助于学校形成办学特色。

2.新课程学分管理系统:是规范学分管理的辅助系统,学生可以通过该系统查看已修习模块的名称、任课教师、过程表现、考试(考查)成绩、学分等信息。学校通过该系统将实现对学分的认定、模块修习的评价。

二、工作要求

系统面向所有高中学校、学生、教师和家长,并在学生和教师的日常学习和工作中使用。

1.教师通过“视频教学”学会使用两个管理系统。视频下载地址如下:http://gzkg.e21.cn/list_sort.php?ithd=pxzy2011315前是系统试用期,教师、学生可在此期间边学习边试用。试用期结束后,所有试用数据会被删除。

2.历史数据处理2009级学生高一学年、高二第一学期;2010级学生第一学期课程已结束,这些部分的模块修习评价和学分认定情况于331前,由教师依据历史记录在“新课程学分管理系统”中统一录入。

3.总体时间安排

317日前,教师、学生全员学习系统的操作方法,进行系统试用,317所有试用数据会被删除。

331前,教师在“新课程学分管理系统”完成历史数据的录入工作;组织高一、高二年级教师在“新课程选课系统”中完成本学期课表和学生设定工作。

619前,学校课程指导委员会在“新课程学分管理系统”完成高一、高二年级第二学期学分认定工作。

4.专业支持。 教师如在使用系统中有任何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87920636(科教处 丁园),或直接加入高中课改服务群:13646350,曾老师。

科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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