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现在的位置:华中师范大学第一附属中学 >> 学生社团 >> 正文内容
校学生会2010年“两代会”竞选指导规范
遵循华中师大一附中学生会传统,结合本届学生会高一干部团队的新局面,在综合考虑了学生会干部自己的意向及校团委、社团联合会的当前规划后,经征求学工处、校团委相关老师意见后,校学生会主席团与团委书记制定本届“两代会”学生会竞选指导规范如下:
I
依据《华中师大一附中学生会章程(2006)》第二章第六条、第三章第八、九、十条:
一、本届“两代会”竞选校学生会部分的结果将以由得票数所反映的公众支持率为第一标准;
二、新一届校学生会主席团5名成员将全部自本届校学生会高一成员中诞生;
II
依据《华中师大一附中学生会章程(2006)》第二章第六条、第三章第八、十二条、第四章第十六条、附则第二十条:
三、竞选资格:
所有参选学生干部在高一阶段学生会服务的过程中,
1)有担任过常务委员会委员经历者,有竞选下届校学生会主席、常务副主席及以下全部职务之资格;
2)有担任过各理事部常务主事经历者,有竞选下届校学生会副主席及以下全部职务之资格;
3)有担任过各理事部干事经历者,有竞选下届校学生会各工作部部长及以下全部职务之资格;
4)在高二全年安排中有参加出国考试,并因此或其他原因而无法在校学习并遵守学校作息两周以上者,无参选校学生会主席之资格;因此或其他原因而无法在校学习并遵守学校作息四周以上者,无竞选校学生会副主席及以上所有职务之资格;
5)依据以上规则预先收集参选意向后,校学生会主席团和团队指导委员会将依照其过去的工作成果、学习成绩、服务表现和师生评价等相关信息为依据,在与当事人沟通的基础上对最终的参选次序名单做出调整;
四、竞选结果与换届交接:
1)依据惯例,本届校学生会主席团及团队指导委员会的任期将在“两代会”开始的那一刻结束;
2)竞选结束后,下届校学生会主席人选将与校团委副书记、社团联主席人选一同在会上即时公布。下届校学生会主席一旦当选,即对之下所有职位的人事配置拥有发言权。经详细统计后,其余职务人选将在两代会结束后的第二天公示;
3)人事配置遵循上述第一标准。票数统计后,上一级职务竞选中未能成功者将自动转入下一级竞选次序。
4)同级职务竞选结果以第一志愿竞选者优先,若无优势者则将上一级竞选中未成功者加入比较。决定优势竞选者后,其余竞选者将自动转入下一级竞选次序。以此类推
5)依据票数支持率确定下届学生会基础团队框架后,现任主席团、新任学生会主席及学工处、校团委相关指导老师将有可能在讨论后依据综合考量进行微调。
6)最终名单公布后,新一届校学生会即开始履行职能。若无特殊情况,其任期将自2010年9月始,并遵循上述(1)中规则至2011年两代会召开时止。
III
依据《华中师大一附中学生会章程(2006)》第一章第四条、第二章第六、七条、第三章第九条、第四章第十五条、附则第二十条:
五、补充规则
1)校学生会全体高一干部必须通过本届“两代会”竞选以获得合法的高二阶段校学生会干部任期;
2)依据传统惯例,本届“两代会”中校学生会职务的参选者均将自动服从调剂;
3)新一届学生会部长以上职务干部原则上不能兼任学生社团或社团形式的校园功能机构之第一负责人;
3)准备“两代会”相关事务的同时,校学生会干部当下的责任必须比以往更加认真负责地加以履行。除常规检查和值周之外,父亲节“给爸爸一封信”、《校园生活手册》第二版编写、《学生会章程》修订、“校学生会年度工作评议征集”等项目必须高质高效按时完成。
IV
备注:已酝酿由高二干部负责收集制作“2009-2010届校学生会会友录”,预计将在两代会前完成,今后原本可交由学工处或校团委保存,另申请加印副本若干,高二干部人手一本(自费),其余少量分由监察部、校友会保存。建议将此项目作为学生会传统长期保留。 此指导规范仅适用于校学生会系统,已经由学工处、团委认可实施。 校学生会主席团 2010年6月
- 上一篇:校学生会工作简报—2010年5月[ 06-03 ]
- 下一篇:“我成人、我献血、我快乐”前期工作开展顺利[ 06-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