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现在的位置:华中师范大学第一附属中学 >> 德育工作 >> 正文内容
学生工作简报之六20091208
学生工作办事指南(供学生、家长用)
相关表格在学校网站提供下载
办公地点:办公楼二楼
联系方式:xuegongchu2006@163.com
蔡 群 |
学工处主任办公室 |
87920618 |
卢记生 |
学工处主任办公室 |
87920679 |
刘 康 |
团委办公室 |
87920652 |
熊 斌 |
学工处办公室 |
87920883 |
姚夏青 |
学工处办公室 |
87920883 |
万 军 |
学籍管理室 |
87920647 |
欧阳涛 |
团委办公室 |
87920652 |
1、证明类
项目 |
必备材料 |
备注 |
负责人 |
在校生 证明 |
1、班主任签字的证明。 |
| |
曾就读 证明 |
1、毕业前班主任签字的证明。(特殊情况下可由任课教师签字)。 |
||
教育 储蓄 证明 |
1、学生户口簿或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开户银行存折原件。 |
1、要求为我校在籍学生 2、存款到期日期应在高中阶段。 |
欧阳涛 老师 |
2、申请走读等日常文书类
项目 |
必备材料 |
备注 |
负责人 |
申请 走读 |
1、走读表 (可在学工处领取,学校网站可下载) |
1、学生及家长须同意学校关于走读的相关规定。申请表须由学生本人、家长、班主任、学工处主任签字。 |
欧阳涛 老师 |
各种 记载 |
包括班会记载、团会记载、考勤记载 |
请送到办公楼二楼团委办公室。 |
欧阳涛 老师 |
3、证件、档案、高三报考材料类
项目 |
必备材料 |
备注 |
负责人 |
学生证 |
1、1寸登记照1张。 2、工本费2元。 |
| |
高三毕业生领取纸质档案 |
1、大学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学生本人身份证。 (代学生领取时,须提供领取者身份证及复印件,学生身份证及委托书)。 |
1、高考后8月至9月,学籍办公室会安排两次专门时间,请到时根据需要来学籍办公室领取。 2、具体事项请关注届时校网通知。 | |
高三高考报名等各种材料 |
可能包括: 1、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相片。 2、各种表格、证明(如侨眷高知子女证明……)。 |
1、请按要求以班为单位及时送交。 2、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相片等可预先准备,随时取用。 |
4、学籍异动类
学籍异动各项目均有专门表格,可以学籍管理办公室门前拿到,学校网站上有下载。
项目 |
必备材料 |
备注 |
负责人 |
更名 |
1、更名后的户口簿复印件。 |
1、须班主任、年级(级部)主任、分管校长签字。 2、派出所更名前可能会要求学生到学校开出在读证明。 |
|
转出 或 退学 |
1、学生本人身份证。 2、高一入学时缴费证明 3、家长(办理人)身份证 (非家长代为办理手续时,需提供与学生关系证明及委托书)。 |
1、须由班主任、年级(级部)主任、学生公寓、图书馆、卡务中心、分管校长签字。 2、因财务部门周二办理退费事务,建议周二前完成各负责人签字手续。 3、退款手续请于异动当月完成。 其余事项请详见注释① | |
休学 或 复学 |
1、医院诊断证明书及病历原件和复印件。 (出具证明的医院须为三级甲等及以上等级医院) (复学学生分配班级后须到学籍办公室登记) |
1、须班主任、年级(级部)主任、分管校长签字。 2、通常只接受因疾病至少3个月不能上课的同学提出休学申请。 3、复学请提前至少2周提出申请。 | |
转入 |
(分配班级后须到学籍办公室登记) |
1、须班主任、年级(级部)主任、分管校长签字。 |
5、奖学金、学费减免、校服减免、建行助学金类
此类项目学生向班主任提出申请并提供证明材料,各级部(年级)汇总后连同相关证明材料一起报学工处核批。
项目 |
必备材料 |
备注 |
负责人 |
武汉市 高中生 奖学金 |
1、申请表(学工处将发放) 2、登记照2张 |
1、须填表,可能会要求贴相片。 2、须公示,一般每年5、6月份填表,当年底第二年初到位。 |
欧阳涛 老师 |
校服费用支助 |
|
1、由班主任根据实际情况核定本班需支助的同学名单报级部(年级),汇总到学工处。 |
姚夏青 老师 |
学费 减免 |
1、学生户口簿复印件。 2、家庭贫困证明。 |
1、家庭贫困证明由当地政府部门如居委会、街道办事处等出具,须加盖该部门公章,其他由当地政府部门发放的证件如“低保证”等亦可。 |
|
建设 银行 助学金 |
(如有其他单位助学款、物,比照此项目执行) |
1、由班主任根据情况提出各班名单报级部(年级),汇总到学工处。 2、建行要求被资助者属品学兼优学生,且须在大学入学前告知大学录取结果(在熊斌老师处登记)。 |
|
6、团组织关系变更类
项目 |
必备材料 |
备注 |
负责人 |
团组织 关系转入 |
1、团员证 2、团组织关系证明 |
在高一入学后以班为单位集中办理。(一般在每年9月份) |
|
团组织 关系转出 |
|
在高三毕业前以班为单位集中办理。(一般在每年5月份) |
7、失物上交、认领类
项目 |
必备材料 |
备注 |
负责人 |
拾物 上交 |
|
1、请登记姓名、班级。 |
欧阳涛 老师 |
失物 认领 |
1、失物特征说明。 |
|
8、保险赔付、校服售后类
项目 |
必备材料 |
备注 |
负责人 |
保险 赔付 |
1、医院诊断证明及复印件。 2、保险单原件及复印件。 |
1、须于生病或意外伤害后及时通知班主任和熊斌老师。 |
|
校服 售后 |
售后包括新购、修补等 夏季正装(耐英服饰)1329 6537 681 8761 8530 其余服装(亿佳服饰)1387 1114 287 8293 4135 1390 7148 395 8293 4126 校内服务点:艺术中心一楼 |
厂家 相关事务可咨询姚夏青老师 |
学工处 2009-12-8
【注释①】
《关于申请办理退费的有关规定》
根据学校财务管理制度,为进一步规范学生办理离校退费手续,现将具体规定重申如下:
一、退费流程
1、 学生到学工处学籍管理办公室处领取《华中师大一附中学生异动申请表》(学校网站亦有下载),并按表格要求全部填写齐全;
2、 退费申请人于周二持《华中师大一附中学生异动申请表》、缴款收据、本人身份证(委托他人办理还需授权委托书),到主管会计室处填写《领款单》;
3、 退费申请人将《领款单》交财务校长签字;
4、 退费申请人到财务室退费。
二、注意事项
1、 根据学工处的有关规定,对凡已确认不再到校上学的学生,班主任有义务告知学生在一个月内前来学校办理相关离校手续。
2、 新生报到缴纳的学费方可办理退费,每学期学杂费原则上不办理退费。
3、 退费以学生来校办理异动手续的时间为准,以半个学期为时段进行计算。 学校财务室 2009年11月1日
- 上一篇:2009——2010学年上学期清洁卫生流动红旗评比(第15周)[ 12-14 ]
- 下一篇:学生工作简报之七20091215[ 12-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