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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德育名师评选通知摘要

作者:佚名 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09年10月11日 点击数:

湖北省教育学会中小学德育专业委员会 评选省“德育名师”通知 摘要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十七大”关于学校教育“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精神,推动我省中小学德育工作不断科学发展,彰显中小学德育成就价值,为广大中小学和德育工作者树立德育典范,提供德育精品,并将我省典型推向全国,经九届一次常务理事会研究和省教育厅领导同意,我会决定在全省中小学开展“德育名师、名校、名校长”的评选表彰活动。该项活动拟每三年举办一次(含复评)。

一、评选对象

凡地处我省的中小学(含中央部委在鄂单位附校)及其在岗的德育工作者(一线教师、班主任为主、含德育研究人员)均可参加此次评选活动。

二、评选原则

本次评选活动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资格认定、实地复核、二级评审及公示的程序予以保证。

三、评选标准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守法纪。

2)师德品质高尚:对事业有强烈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对学生有真切的爱心和耐心,受到学生的爱戴。

3)教育智慧非凡:对德育有认真的研究,尤其是对学生的研究达到较高的水准,能够走进学生的心灵世界,有系统有效的育人方法,在省级以上报刊、专业网站发表了一定数量的德育论文等研究成果

4)育人效果明显:培养了大批品学兼优的学生,帮助并转化了有品学障碍(困难)的学生,获得县(市、区)以上德育方面的表彰。

四、评选的组织与管理

1.本项工作由学会常务理事会负责组织与管理,并将邀请有关领导、德育专家、省级新闻媒体等人员组成评审委员会,负责本次活动的评审工作,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与本会秘书处合署办公)。

2.本会各市(州)常务理事(或理事)具体负责本地区的组织工作。各地要争取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学会组织和教育科研部门的支持,广泛宣传发动,让评选推荐工作深入学校。

3.此次评选没有指标规定,合格一个评选一个,不符合标准宁缺勿滥。

五、评选时间与步骤

12009111——1215申报:申报由个人自荐与市县区相关部门推荐相结合,填写有关申报表,整理辅助材料,报送评委会办公室进行资格认定。

220091216——1230初评:评委会专家组根据申报材料进行初步评选。

3201011——130核查复评:由评委会委托当地有关组织协同核查,核查意见提交评委会讨论并决定入选者公示名单。

4201021——215公示:通过湖北教育信息网或其他方式在全省范围内公示。

六、宣传推介

1.评审委员会将写出评审报告,主要是挖掘被评选者的成功经验与理论成就,提炼特色,提升品位,彰显价值。

2.学会将与新闻媒体合作举行隆重的表彰活动。

3.在“湖北省中小学德育网”(又称“湖北教育信息网·德育天地”)及有关报刊、电视等媒体上宣传介绍。

4.编辑出版《湖北德育“三名”文库》。

5.组织本会会员及其他德育研究者对“三名”获奖者进行专题研讨,成立“三名”讲师团在全省巡回演讲,并争取走出湖北,走向全国。

七、其他事项

1.申报表请在“湖北省中小学德育网”(http://hbdy.e21.cn/)下载,填好后请务必于1115(以邮戳时间为准)前寄送本会秘书处(评委会办公室)。

2.联系方式

学会秘书处地址:武汉市桂园路65号湖北省教科所 430079

联系人:丁丹 电话:(02787873622 13477078783

邮箱:hbdyxh@163.com

请我校有意参评的老师认真阅读相关要求,及早做好相关准备。

附件:省“德育名师、名校、名校长”评选通知 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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