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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高一级专业技术(教师)等级岗位有关工作的通知
关于申请高一级专业技术(教师)
等级岗位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年级教师:
根据华师大华师行字[2009]284号文件精神,现将2009年我校高一级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缺岗聘用工作通知如下:
1.岗位等级缺岗职数:
高级一级 |
高级二级 |
中级一级 |
中级二级 |
初级一级 |
18 |
9 |
19 |
6 |
21 |
2.聘用办法:
1)个人申请:
凡符合各岗位等级基本条件的教师均可申报,填报《高一级专业技术等级岗位申报表》,于2009年7月7日前送交学校文书档案室,基本条件请参照附件《华中师范大学中小学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暂行办法》。申报条件的任职年限计算公式为:2009年6月30日—晋升现职务年月日。
2)学校评议:
学校根据申报情况,按照岗位职数要求,结合聘期中考考核情况进行评议,确定申报高一级等级岗位人员名单。
3)公示。
4)报华师大审批。
华中师大一附中
二零零九年七月三日
附件一:华师大62号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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