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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游泳安全工作的通知

作者:欧阳涛 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09年05月13日 点击数:

各位同学:

夏季天气炎热,游泳是广大学生十分喜爱的运动和消夏避暑方式,同时又是一项有一定危险性的运动,每年因游泳而引发的溺水事故时有发生。为预防溺水事故,加强游泳安全教育与管理,结合武昌区教育局《区教育局关于做好夏季学生游泳安全工作的通知》,现提出以下要求:

1、不准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同学之间要互相监督;

2、在校期间,禁止在上课期间无正当事由离开学校,如离校要征得班主任和家长的同意;

3、在校外,如需游泳,要征得家长或监护人同意,在有安全保障的条件下,可到有安全设施、有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

                          学工处

                        2009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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