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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区立项课题阶段性检查的通知

作者:科教处 编辑: 来源:科教处 发布时间:2008年06月25日 点击数:

省、市、区“十一五”规划课题各课题组负责人:

接区教科“十一五”规划课题阶段性检查评估工作部署通知,各课题组按有关部署及要求进入自评。现将有关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1.填写《武昌区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课题阶段性检查评估项目及标准》电子表,现随本通知发检评标准电子表(附件1)。

2.填写《武昌区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课题阶段性检查评估课题组自评报告表》文本格式(附件2)。

3.科教处邮箱地址:kjcyx@yahoo.com.cn

请各课题组按照检评要求于75日前完成自评工作。

科教处

2008625规划课题请点击红色字体进行表格下载:

规划课题阶段性检查评估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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