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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申请自费留学证明材料须知
各年级:
为了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为申请自费留学的学生服务,经学校讨论,做出如下决定:
1. 学生自费留学相关事宜由学校外事处负责处理。
2. 凡申请自费留学需要学校出具证明材料者,须事先向外事处提交有家长签名和班主任证明及签名的申请。
3. 申请自费留学需要学校出具的证明材料,如在读证明,校长签字及学校盖章等由外事处办理; 学习成绩证明由科教处办理,再转交外事处办理其它相关手续。
4. 为使学校工作有序进行,相关材料须提前三个工作日交外事处郑老师,集中统一办理。
外 事 处
2008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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