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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洪山实验中学(华师一东原启城分校)2023年度教师招聘简章
武汉市洪山实验中学(又名“华师一附中东原启城分校”)是洪山区教育局与全国著名中学华中师大一附中联合创办和管理的一所隶属于洪山教育的公办学校。学校弘扬华中师大一附中的先进教育理念,同时与洪山区实际相结合,秉承“人本·智慧 ·发展”的办学理念,努力打造“学校有追求,校长有主见,教师有风格,学生有特色”的校风,培养身心健康,具备卓越品格和关键能力的创新拔尖人才。学校与时俱进,“齐心合力、勇于创新”鼓舞着师生不断进步,学校各方面取得了斐然的成果。
因学校发展和教学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若干名,诚邀广大优秀人才加入武汉市洪山实验中学教师团队,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语文学科教师若干名。
二、岗位要求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
2.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遵守学校纪律;
4. 身体及心理健康,能胜任学校工作;
5. 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 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 现役军人、在校学生;
5. 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6. 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岗位条件
1. 学历学位:须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2. 年龄:45周岁以内(197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3. 教师资格:具有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可高段低用,仅限中小学教师资格证)。
4. 身体条件:身心健康,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5. 符合下列条件可优先选用:
(1)有任课经验,并且教学质量和学生家长认可度高;
(2)有班主任经验、学科专业获奖者;
(3)参加教育行政部门或业务主管部门举办的比赛,获区级及以上奖励。
三、薪酬待遇
1. 录用后,工资待遇按洪山区临聘教师统一标准执行。
2. 和学校在编在岗教师享有同样的学习培训机会。
3. 在上级没有特定要求的情况下,具有与在编在岗教师同等的业务竞赛和评先机会。
4. 课后延时服务劳务:与在职教师同等标准享受课后延时服务报酬。
四、应聘程序
(一)报名: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将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学习工作经历、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发送工作邮箱423346695@qq.com;
2、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8月20日下午16:00报名截止。
(二)面试:
1、时间:2023年8月23日上午10:00;
2、地点:武汉市洪山实验中学(武汉市洪山区张家湾街白沙四路55号);
3、面试需携带相关证书原件(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
请各位应聘人员保持电话畅通,注意接收电话、短信通知。
五、联系方式
郑老师 13638629329
靳老师 15377025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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