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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荣获“2017—2019年度湖北省文明单位(校园)”荣誉称号

作者: 编辑:肖雅 来源:党办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08日 点击数:

 

近日,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印发《中共湖北省委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命名表彰2017—2019年度湖北省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单位(校园)的决定》(鄂文﹝2020﹞98号)文件,我校获得“2017—2019年度湖北省文明单位(校园)”荣誉称号。

继我校获得第一届“2015—2016年度省级文明单位(校园)”荣誉称号以来,此次省级文明单位的复评通过,是全校各级部、部门共同努力的结果。希望全校师生以此为新起点,不忘初心,继续前进,以更加饱满的精神、更加扎实的工作,推动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努力开创文明校园建设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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