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现在的位置:华中师范大学第一附属中学 >> 招生毕业 >> 正文内容
2008华中师大一附中艺术特长生招生方案
一、招生对象
面向全国招收热爱艺术且具有较高艺术水平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二、拟招专业及人数
1.音乐类
专 业 |
人 数 |
专 业 |
人 数 |
专 业 |
人 数 |
专 业 |
人 数 |
小提琴 |
10 |
小号 |
3 |
长笛 |
2 |
打击乐 |
1 |
中提琴 |
8 |
长号 |
3 |
双簧管 |
2 |
声乐 |
4 |
大提琴 |
8 |
大号 |
2 |
单簧管 |
2 |
舞蹈 |
10 |
低音提琴 |
4 |
圆号 |
6 |
大管 |
2 |
主持 |
2 |
2.美术类
择优录取文化课优秀、热爱美术、具有一定美术基础的应届初中毕业生30名。
三、报名办法
报名时间:2008年1月~3月
报名方式:在我校网站(http://www.hzsdyfz.com.cn)招生招聘栏目下载报名表,填好后邮寄到华中师大一附中学工处姚老师处,或发送电子邮件(注:需附上学生照片)到:xuegongchu123@126.com。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开发区汤逊湖北路特1号华中师大一附中学工处
邮政编码:430223
联系电话:027-87920649
四、录取
学校对报名表进行初选后,通知学生面试。面试时间拟定在2008年3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面试后,对不同地区的考生分别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录取:
1、武汉市考生:面试合格后,将其认定为我校艺术特长生后备人选。其中考成绩达到我校录取分数线后,学校录取并适当降低收费金额。
2、专县考生(非武汉市学籍湖北考生):面试合格后将其认定为我校艺术特长生后备人选。参加我校自主招生考试后,达到我校录取分数线的考生适当降低收费金额;达不到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的考生,降低20分录取进国际部。
3、外省考生:面试合格后将其认定为我校艺术特长生后备人选。参加考生所在地中考,达到当地重点中学录取分数线后可进入我校学习,按照省外招生的文件精神,三年后回原籍参加高考。
五、编班、训练及高考
艺术特长生考入我校后不单独编班,全部随机编入平行班或国际部。
特长生进校后,每天4:00—5:30为专业训练时间,学校将组织权威专业老师对其进行训练。对文化成绩突出且专业成绩较好的学生,学校在高考前推荐参加重点高校的艺术特长生考试;对文化成绩相对较差的学生,学校强化专业训练,参加各艺术院校的招生考试。
六、本招生方案解释权归华中师大一附中学工处
华中师大一附中
2008年1月8日
- 上一篇:没有了!
- 下一篇:招生批文——我校自2005年开始面向全国招生[ 03-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