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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成功召开《湖北省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政策解读家长会议

作者:科教处 编辑: 来源: 发布时间:2019年05月05日 点击数:

423日,湖北发布了《湖北省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430日下午,周鹏程校长为我校高一年级全体家长举行了《湖北省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政策解读宣讲会,就家长们关心的高考成绩、选课走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等问题进行讲解。徐惠副校长主持了此次会议。

 

 

 

 

高考选科“3+1+2”模式 不分文理

周鹏程校长介绍,作为全国第三批启动高考综合改革的8个省市之一,湖北省高考综合改革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到2021年建立基于全国统一高考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选择性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新机制,简称“两依据、一参考”。自2021年起,6月份全国统一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学科,不分文理科。外语科目考试由听力和笔试两个部分组成,条件成熟时探索为考生提供两次考试机会。全国统一考试科目均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题。

湖北省新高考改革选科是“3+1+2”模式,学生可根据自身兴趣、志向、优势和拟报考学校、专业的招生要求,以及高中学校的办学条件,在物理、历史中选择1门作为首选科目,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中选择2门作为再选科目,共12种组合,增大了考生的选择面。学生参加全国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考试时不分文理,所有学生考试试卷完全一致。 

 

录取评价多元化

新高考改革后,不再是一锤子定前途,而是高中学业水平成绩、综合素质评价,及最后的高考成绩,都会作为高校录取的参考。合格考和选择考有何不同,学生该如何备考?针对这些问题,周鹏程校长也作了政策讲解。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合格考)和选择性考试(选择考),“合格考”成绩是学生毕业、普通高中同等学历认定的主要依据;“选择考”成绩将计入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总成绩。合格考科目,涵盖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规定的所有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技术、通用技术、艺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合格考”中的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9门科目由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统一公布成绩;“合格考”中的信息技术、通用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4门科目,由省根据普通高中课程实施方案和课程标准统一制定考试要求,市(州)组织考试。合格考在每学年下学期期末组织一次,学生首次参加合格考的时间为高一年级下学期期末。在校期间,每门学科参加一次合格考,成绩不合格的可参加一次补考。

“选择考”由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统一公布成绩。选择考从2021年开始实施,每年组织一次,每科考试时长均为90分钟,时间安排在当年6月份全国统一高考期间进行。普通高中学生只能在高三年级下学期参加考试。

 

做新高考改革的拥护者和推动者

按照最新的政策要求,我校在高一年级实行了选科走班,在充分尊重学生选择自愿的前提下,学校开齐了12种全部选科组合,使学生利益最大化。徐惠副校长介绍到,在刚刚结束的高一年级期中考试中,我校已根据新高考改革精神,分设合格考和选择考科目,并且选择考再选科目原始分转换成等级分,希望家长们正确看待成绩,相信自己的孩子。希望家校密切合作,使每个孩子都能健康成长,成为国家栋梁之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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