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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被命名为“湖北省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
近日,湖北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湖北省教育厅联合印发了《省语委 省教育厅关于命名2017年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园)的通知》(鄂语字﹝2018﹞1号文件),我校被评选为“湖北省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园)”。
我校历来十分重视教职工与学生的语言文字状况与表达水平的提升。2013年我校获评“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为进一步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提升学校的语言文字形象,2017年学校启动创建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工作,学校语委办和广大师生开展自查、积极准备,经市、区语委办组织预检、省语委复核,我校顺利通过评审和公示,获评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称号。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把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作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新起点,为省级示范高中语言文字工作的开展提供更有推广价值的新经验、寻求规范办学的新规律,不断提升我校规范化办学的品质与社会影响力,为实现我校“创建世界一流中学”的办学目标而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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