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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二年级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华中师大一附中
关于高二年级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问题的决议》指出:“切实加强和改进思想品德课程、政策理论课程,把传授知识同陶冶情操、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结合起来,把个人成才同国家前途、社会需要结合起来,形成爱党爱国、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勤奋好学、团结互助、遵纪守法的风气,积极组织学生参加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帮助他们认识社会,了解国情,增强建设祖国、振兴中华的责任感”。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也强调指出: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必须“坚持知与行相统一的原则,既要重视课堂教育,更要注重实践教育、体验教育、养成教育,注重自觉实践、自主参与,引导未成年人在学习道德知识的同时,自觉遵循道德规范”。
为了切实落实《决议》和《意见》的精神,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更好地落实国家教育部“社会实践是中学教育的一门必修课”的规定,同时针对目前学生中普遍存在的诸如对社会缺乏了解,对他人缺乏关心,吃苦精神不够,自理能力较差等方面的实际问题,我校决定,每届高二年级都要进行为期一周的社会实践活动。社会实践课是中学生的必修课程,其主要内容是组织学生参观走访、社会调查和生产实践;主要目的是帮助学生锻炼意志,改善思维,增加感性认识,培养实际能力。
十七年来,我校一直坚持组织学生徒步拉练,进驻基地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实践证明,我校学生对高中生活印象最深的也往往是社会实践活动,每一次社会实践活动之后,学生们无论是意志品质、思想情操、道德修养,还是思维品质、认知水平、自理能力等都有明显的进步和提高,并有效地促进了学科课程的学习,得到了历届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广泛好评。省市各大媒体曾全方位多层次地报道我校这一积极举措及其成功经验。
今年,高二年级全体学生将于
当然,如果有同学自身患有疾病或体质较差,不适宜参加这次社会实践活动,请向班主任说明情况,办好请假手续,并在反馈意见中注明。
华中师大一附中学生工作处
高二年级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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