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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行政干部值班规定
为加强和规范学校的全方位管理,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及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 值班时间:工作日早7:30至晚22:30
节假日及寒暑假早8:00至晚22:00
二、值班职责:
(一)值班干部要以对学校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对学校活动、教育教学、偶发事件、消防安全等日常工作实施全方位检查、监督。
(二)重点对教学楼区域进行巡查,做到四到位:早自习到位、课间操到位、晚查寝到位、处理问题到位。按规定时间准时到岗,负责巡察早晚自习、教师到岗情况,如发现教师未到岗应及时处理;负责巡视课间操班主任到岗情况、课间学生活动情况以及校园卫生;负责督查并协助值班教师晚查寝;负责协调处理值班期间出现的问题,并及时反馈给相关负责人,进行整改。
(三)认真填写校务值日记载本,作好记录,以备核查。 针对值班期间出现的问题,学校办公室将在行政办公会上要求相关负责人对其整改情况进行反馈。
(四)做好交接班、及时传递值班本,每天确保至少有一名干部在岗,如遇到出差等特殊情况须提前换班,并告知学校办公室。
学校办公室
二〇一七年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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