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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师大一附中校务、党务公开制度

作者: 编辑: 来源:校办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10日 点击数:

为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贯彻上级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精神,加强依法行政、依法治校、依法治教力度,推动学校的民主政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学校全面实行校务、党务公开,以校务公开作为规范学校管理的重要抓手,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提升办学水平和学校品牌,促进学校全面和谐快速发展,特制定校务公开制度如下:

一、公开的原则

1.坚持实事求是、真实性、实效性、制度化、规范化的原则;

2.严格应该公开与不宜公开的界限原则;

3.谁主管谁负责公开,并对公开内容负责的原则;

4.严格监督效能原则;

二、公开的内容

1.学校的近远期发展规划、办学目标及周计划安排;

2.为适应学校的改革发展,学校组织教育改革的各类改革方案;

3.校办办公会、行政办公会会议纪要;

4.学校有重大基建项目和添置贵重教学设备,并向教职工公开招投标情况;

5.学校管理层级、管理情况和具体分工情况;

6.学校收费依据的省、市有关规定、标准等;

7.财务收支情况每年在教职工代表会议上公开;

8.教师职称评定的情况;

9.教职工的业务考核、评优、晋级、教职工聘任、提干等情况。

三、公开的形式

1.一站:学校门户网站

2.两栏:北门公示栏、教工食堂公示栏;

3.四会:教代会、党员大会、教师大会、家长会;

4.其他渠道:会议公布、QQ群、微信、电话。

四、公开的程序

1.需要公开的校务,应视学校具体情况,由各部门提交校务公开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才能公开;

2.凡需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或决定的各项议案,需事先发给代表,让代表了解情况,组织预审,广泛听取代表意见,再提交教代会进行审议通过;

3.公开过的内容应有材料存档。

4.校务、党务公开监督小组按制度对公开各程序进行监督。

 

                                                   201511月修订

 

校务党务公开领导小组

组 长:周鹏程

成 员:杨国红、谢贞祥、杨文科 、江兴隆、徐惠、张炳峰、陈先钧

职责:领导、计划、部署学校校务、党务公开工作。

 

校务党务公开监督小组

组 长:王 忠

成 员:王晓莺、周 勇、殷希群、梅席、李柱、卢永平、尹丽华、甘祥生、游林、杨卫平、吴晨光、何耕田

职 责:实施、协调、公布学校校务、党务公开工作,督促、检查、评议各公开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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