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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校加强教师值班公寓清查管理的通知

作者: 编辑: 来源: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01日 点击数:

全体教职工:

学校教师值班公寓是为了方便教师值班而专修的工作用房,学校2005年制定出台了《华师一附中教师值班公寓管理规定》。《规定》强调只有教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婴幼儿保姆才能居住,严禁出租或借给他人居住。

目前,有少数教职工违规出租或外借公寓,造成教职工停车难、人员混杂、安全隐患大等问题,严重干扰了教职工正常生活,也严重损害了学校的办学形象。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行政办公会决定,近期将大力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还全体教职工一个和谐、安全、有序的值班居住环境。

清查工作安排如下:

531-6月15,通过各级部或部门会议,强调公寓使用规定;并以级部或部门为单位进行教职工及家属校园卡和车辆信息登记,并由级部主任或部门主管审核签字。

615-7月4,学校公布值班公寓每户居住名单,接受广大教职工监督;各级部(处室)督促出租公寓的教工进行整改,完成自查清退工作;学校改造门禁设备,对教职工及家属校园卡和车辆信息进行审核,重新授权。

75,未经审核和授权的校园卡等全部作废,外来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对于学校检查发现的违规出租现象,发现一起严查一起(直接收回该值班公寓,取消该教工的使用权)。

此后学校将长期地对值班公寓使用的违规行为进行大力清查与整治,对违反相关管理规定的教工给予严肃处理。

感谢教职工的支持和监督!

 

                               华中师范大学第一附属中学

                                        2016年6月2

 

 

附件:华师一附中教职工校园卡和车辆信息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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