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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好女儿、好媳妇、好儿子、好女婿、好伙伴”的通知
各支部:
为了进一步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全面展示教职工良好家庭形象,学校党委决定在全校开展“好女儿、好媳妇、好儿子、好女婿、好伙伴”评选表彰活动。现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好女儿、好儿子
尊重老教师;孝敬父母长辈,为父母排忧解难,尽可能地陪伴父母,是父母的贴心人。
2、好媳妇、好女婿
尊重老教师;孝敬爱人父母,为爱人父母排忧解难,尽可能地陪伴爱人父母,是爱人父母的知心人。
3、好伙伴
关心他人,视大家的疾苦为己忧,是大家的解难人;虚心求教,无私帮教,乐于与大家共同进步和成长,是大家的带头人;乐观开朗,亲切自然,是大家的开心人。
二、 评选办法及要求
评选对象:本校教职工。
评选时间:2月18日至
各支部要将该项活动向全体教职工进行广泛宣传和动员,采取自荐、他荐等形式挖掘教职工对家人、对同事、对身边人的感人事例,开展自下而上地评选活动,形成争做“好女儿、好媳妇、好儿子、好女婿、好伙伴”的良好氛围。
各支部可按照评选条件,实事求是地从优推荐(每个支部3—5名候选人);每名候选人需有40—60字的介绍,并附一张电子生活照。请各级部于
学校党委将在“三八”庆祝活动中予以表彰。
中共华中师大一附中委员会
2014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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