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现在的位置:华中师范大学第一附属中学 >> 工会 >> 正文内容

关于评选“好母亲、好妻子、好女儿、好老师、好伙伴”的通知

作者:李克全 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06年12月01日 点击数:

各工会组:

  为了深入开展师德教育活动,加强我校女教职工队伍建设,提高女教职工的综合素质,全面树立良好的女性形象,多侧面的展示女性魅力,为建立和谐社会和良好的教育形象再立新功,校工会决定在全校女教职工中开展“好母亲、好妻子、好女儿、好老师、好伙伴”评选表彰活动。现将具体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评选条件

好母亲(4名)

有崇高的母爱和无私的奉献精神,善于培养孩子的信心,注重孩子的身心发展,帮助孩子顺利成长,是孩子可亲、可敬的亲人。

好妻子(4名)

有善良、贤惠的品质和美德;能独立、自信地适应新时代对妇女与时俱进的要求;能营造和谐的家庭氛围;宽容,豁达,理解、支持家人的工作;身心健康,生活愉快,婚姻甜美。

好女儿(4名)

尊重老教师,孝敬父母,为父母排忧解难,是父母的贴心人。

好老师(4名)

忠于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关爱学生,为人师表;知识丰富,业务精湛,善于激发学生的求知欲,引导学生自主创新;善于启迪学生的心灵,与学生融为一体,是学生的良师益友;积极为学生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善于协调良好的家校关系,是家长的知心朋友。

好伙伴(4名)

待人诚恳,视大家(工作伙伴)为知己,是大家的贴心人;关心他人,视大家的疾苦为己忧,是大家的解难人;虚心求教,无私帮教,乐于与大家共同进步和成长,是大家的带头人;乐观开朗,亲切自然是大家的开心人。

评选办法及要求

评选对象为本校女教职工。

评选时间为1211221

各工会组要将该项活动向全体教职工进行广泛宣传和动员,采取自荐、他荐等形式挖掘女教职工对家人、对同事、对学生的感人事例,开展自下而上地评选活动,形成争做“好母亲、好妻子、好女儿、好老师、好伙伴”的良好氛围。

各工会组可按照评选条件,实事求是地从优推荐(每个类型最多推1名);被推荐对象需填写推荐表一份,事迹材料要以第三人称写实的方式记叙,材料标题要根据事迹的侧重点自拟(如:怎样的好母亲),并附一张电子生活照。请各工会组于1221以前将评选结果及材料上报校工会,校工会委员会将向武昌区教育工会择优推荐。

评选结果将在2007年“三八”节前公布并在“三八”庆祝活动中予以表彰。

华中师大一附中工会委员会

2006121


【字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