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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医保续费通知
通知一
全校各班级:
为了贯彻落实《武昌区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文件精神,请各年级上报贫困生学生名单时注意以下相关问题,并按照有关要求上交材料:
资助对象、资金标准及资助渠道
一、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国家助学金平均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按学期发放,具体分为2档。第1档资助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为每年每生1000元;第2档资助对象为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为每年每生2000元。
认定条件
一、申请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1.低保户家庭学生;
印证材料:低保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低保存折原件和近期取款的复印件;
2.孤儿、烈士及残疾人家庭学生;
印证材料:孤儿证、烈士证、残疾证明(残疾证和街道和居委会两级开具的贫困证明);
3.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费的学生;
印证材料:具有街道和居委会的两级公章的相关贫困证明;
4.家庭直系成员患有重大疾病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印证材料:近期医院的病情诊断书等相关证明和具有街道、居委会的两极公章的贫困证明;
5.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印证材料:具有街道和居委会的两级公章贫困证明和单亲相关证明;
6.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家庭学生;
印证材料:独生子女证或乡镇及以上计生部门的证明;
7.老、少、边、穷及偏远农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印证材料:具有村委会和街道办事处两级公章相关证明;
8.其他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
印证材料:具有街道和居委会两级公章的相关贫困证明;
特困申请标准:其中持有低保证中的孤儿、烈士、残疾家庭、家庭直系亲属患有重大疾病、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农村户口、父母服刑、隔代管理的学生为特困生。如有其他特困情况,由学校根据特困比例,视贫困情况核定其特困资格,并需要班主任和学校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二、申请国家助学金贫困材料包括:
①低保证的原件和复印件,或街道和居委会两级公章的贫困证明;
②其他贫困佐证材料的原件和复印证(离婚证、残疾证、或者贫困证明里出现的贫困情况如、重症病历、工资证明等)
③户口的原件和复印件。(户口首页、户主、本人共三页)
请各年级按照以下表格的形式上交电子稿给学工处熊斌老师,联系QQ:975343887截止时间2013年10月10日。(纸质材料需要年级主任签字后一并上交熊老师)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年级班级 |
身份证号 |
家庭详细地址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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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二
全校各年级:
请于2013年10月10日前收齐贫困生减免学费证明(低保证的复印件,或街道和居委会两级公章的贫困证明),按照以下表格的形式上交电子稿给学工处熊斌老师,联系QQ:975343887(纸质材料需要年级主任签字后一并上交熊老师)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年级班级 |
身份证号 |
家庭详细地址 |
联系电话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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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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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三
全校各年级:
根据区教委的有关文件精神,学生在校期间必须办理居民医疗保险,费用为政府每年为每一名学生缴纳80元,家长只需每年为学生缴纳20元,即可享受居民医疗保险待遇——年度内门诊可报销30元,住院最高可报销3万元。请各班完成以下表格内容的填写,并将办理医保的费用收齐后于2013年10月10日上午交于学工处熊斌老师。学生姓名、性别、班级、身份证以电子表格形式交学工处熊斌老师,联系QQ:975343887。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年级班级 |
身份证号 |
联系电话 |
照片(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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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请办理医保卡遗失的学生多交一寸彩照一张,照片后说明年级、班级、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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