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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师大一附中教育科研先进集体、优秀个人评选办法

作者:佚名 编辑: 来源:科教处 发布时间:2007年04月18日 点击数:

一、先进集体评选对象

1.年级组集体

2.教研组集体

3.备课组集体

4.课题组集体

5.行政处室

二、先进集体条件

1.有科研计划,落实实施情况好。

2.有科研课题,定期研究工作开展好。

3.有科研成果,科研业绩成效高。

4.有科研氛围,科研参与人数及各类获奖人数多。

三、先进个人条件

1.积极主持或参与课题研究,在研究过程中表现突出。

2.具有较高的科研能力和水平,所撰写有关教育教学论文发表或获奖数量多,层次高。

3.理论结合实际效果好。能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指导教学实践取得良好效果或能从教学实践中总结提升出有推广价值的教育改革经验或提出有建设性的改革建议或措施。

四、评选方式

1.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根据条件进行定性检查、评比,根据考核条例进行量化考核。

2.自评与互评相结合。先进集体在各集体自评的基础上进行交流互评。

3.民主与集中相结合。先进个人在各部门民主评议推荐的基础上报学校审批。

五、表彰方式

每学年度表彰一批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十五”将重奖一批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年度先进集体发给奖金500元、先进个人奖金100元;“十五”先进集体奖金1000元,先进个人奖金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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