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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师大一附中优秀教师评选有关说明

作者:佚名 编辑: 来源:科教处 发布时间:2007年04月18日 点击数:

一、 评选对象:本学年度在岗教师(含专兼职选修课教师)。

二、 获奖人数:评出的优秀教师占全校教师人数的20%左右。

三、 评选原则: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过程性和终结性相结合;民主与集中相结合的三个基本原则。

四、评选方式:

1.教研组、备课组填写《教研(备课)组长评价表》。权重(02)

2.学生全员评教,填写《课堂教学质量评估表》。权重(03)

3.科教处根据教学日志反馈及教师完成教学常规情况进行统计。权重(02)

4.年级组按期中、期末、高考成绩从优秀率、提高率、平均分三个维度评价。权重(03)

5.根据奖励条例加分,由年级组、科教处认定。

五、表彰奖励:

1.在教师节表彰大会上向获奖教师颁发优秀教师证书。

2.优秀教师奖励奖金人民币300元。

3.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教师将授予华师一附中名师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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