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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师大一附中选修课教师职责

作者:佚名 编辑: 来源:科教处 发布时间:2007年04月18日 点击数:

一、 选修课教师是所承担的课程的开发者和研究者,负责本科目的研究工作和教学管理工作。

二、 选修课教师是选修班级的管理者和指导员,负责选修课班集体管理和建设,负责班级学生的学习、生活指导。

三、 选修课教师是新教学模式和方法的改革者和创新者,在教学过程中全面贯彻新课程方案的基本理念,大胆改革,更新教学内容,改变教学方式,创新教学模式。

四、 选修课教师是选修课教学工作的联系人和协调者,负责了解学生学习需求及学习情况,及时与学校、年级、行政班级联系和反馈,不断调整教学策略,加强管理,保障选修课教学有序有效进行。

五、 选修课教师是课程教学状况及学生学习成绩的评价者,负责收集课程开设状况相关信息,对课程效果进行自行评定,负责采取与科目特点,学生实际相符合的考查评价方式,根据学校学分制管理的有关要求科学评定学生课程成绩。

具体要求:

1. 开课前一周上交选修课教学进度表。

2. 第一次课主要进行班集体建立,座位编排、学生教育及课程主要学习内容介绍及学习方法指导。

3. 严格遵守教学规范,按时上课下课,校外活动课要上报学校批准。

4. 选修课主要依据新课标实行单元式教学及研究性学习。

5. 课程教学工作结束后每科上交教学工作总结或课程建设研究论文一篇。

6. 指导学生干部做好考勤,对缺勤学生进行年级通报,安排好教室值日,保持教室的清洁和安全。

7. 课程结束后一周内上交学生成绩评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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