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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网无线上网管理暂行规定

作者:网络中心 编辑: 来源:网络中心 发布时间:2012年10月17日 点击数:

  为贯彻教育部和省公安厅对网络安全管理的要求,安全有序地使用无线网络,保障校园网络安全稳定地运行,经研究决定,制定校园网无线上网管理暂行规定。

  一、我校校园网现有有线网络、无线网络。现代教育技术处是校园网管理部门,网络中心是学校网络技术维护中心。

  二、校园内无线网络覆盖工作由学校作统一规划、部署。任何部门及个人不得私自架设无线路由设备(含有线路由设备)联接校园网。确因工作需要必须架设的,须经本部门申请,现代教育技术处勘查核实批准后方可安装。未经许可私自安装无线路由器的,现代教育技术处有权利没收相关设备,并删除相关责任人无线账号。现代教育技术处将对校园内无线网络信号进行实时监测,发现擅自架设无线上网设备的,将按规定进行处理。

  三、经批准架设无线路由设备的部门,要落实安全管理责任人,加强信息安全管理。没有设置无线上网密码的要增设密码,并要妥善保管,定期进行更改。

  四、无线网络是有线网络的补充和延伸,用户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学校有关规定,自觉遵守网络礼仪和道德规范,自觉抵制不良信息,不得利用无线上网之便进行各类非法和违规活动。如有发现,将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学校将陆续扩大校园无线网络覆盖范围,积极支持教职员工使用无线网络。

  六、老师们的无线上网账号是为方便教育教学分发的,请务必保管好自己的无线上网账号和密码,不得泄露和转借他人,一经发现,直接停用相关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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