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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师大一附中教师教学工作规范

作者:佚名 编辑: 来源:科教处 发布时间:2007年04月18日 点击数:

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教师在教学工作中起着主导作用。为了明确教师在各个教学环节中的职责,稳定正常的教学秩序,确保教学任务的完成和教学质量的提高,使教学与教学管理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规范。

(一) 备课

1、认真研究教学大纲、课程标准和考试大纲,熟悉本课程的教学目标和教学内容。

2、认真研究教材,明确重点、难点,努力保证教学内容的科学性和针对性。

3、按时参加集体备课,积极参与谈论,认真完成中心发言任务。

4、认真撰写教案,进行教学设计和多媒体课件设计。

(二) 上课

1、进入课堂要服装整洁,注重仪容仪表,上课要讲普通话,用规范字,语言表达要准确、简练。
2
、按照教学大纲和备课组教学进度安排上课,不得随意变动。
3
、贯彻因材施教原则,科学把握教学重点、难点、疑点,适应不同层次学生需要。
4
、不断改进教学方式,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采取探究式、启发式、讨论式的教学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
5
、教师要重视提高课堂教学效率,改进教学方法和手段,积极合理应用多媒体技术。

(三) 作业

1、根据教学要求,布置适量作业,根据学生学习基础可以布置必作作业和选作作业。作业要精选,注意各科作业平衡,努力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

2、应按时批改作业,批改作业应仔细认真,指出优点与错误之处。必做作业要全批全改,选作作业要及时反馈和评讲。

3、对学生完成作业的数量和质量要作全面记录,并按10%比例,作为平时成绩的一部分进入总评成绩内。对缺交和抄袭作业的学生应及时批评教育。

(四) 辅导答疑

1、要做好辅导答疑工作,热情帮助学生解决疑难问题,启发学生思考,改进学习方法。

2、认真履行学科值班教师职责,应打破班级界限回答本校学生提出的本学科的疑难问题。不得拒绝回答非任教班级学生的学科疑难为题。

3、加强对学生学习方法的指导和自学能力的培养。

4、要重视教学效果信息反馈,主动听取学生对教学的意见、要求与建议,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讲课进度,改进讲授方法, 建立和谐的教学关系和师生关系。

(五) 考核

1、凡教学计划规定的每门课程都应进行考核。课程考核分为考试、考查和考评三种。任课教师要按有关规定,认真做好考试、考查和考评工作。

2、认真研究考试内容、方式,不断提高命题水平。按教研组、备课组要求认真按时完成命题任务。

3、服从学校和年级的监考安排,认真履行监考职责,执行考试纪律。

4、认真完成考核工作,做好质量分析,按时提交考核成绩和质量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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